在异地买房虽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可以提取公积金。
异地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款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
2、住房公积金卡;
3、购房合同或协议;
4、贷款还款凭证;
5、工作证明或购房所在地户籍的户口薄;
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按照公积金管理政策,职工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购买已取得产权的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在外省市购买已取得房地产权证住房但因办理贷款不能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的,可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证明。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异地工作证明、借款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外省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提取公积金时,可以参照外省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进行销户提取。需提交职工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集中封存户职工可不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不买房提取公积金的情况,具体包括: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买房手续办完之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从贷款银行那里取得经房管部门备案后的《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并不需要等上几个月。
首次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二手房带上房产证原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
4、《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单位盖公章;(可在建行网点领取)
5、个人名下建行活期存折或建行储蓄卡;
6、供楼存折。带齐资料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一般当天就可以到账。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