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问题在我局比较常见。说起来并不复杂。你现在焦作一家企业工作,这个单位是否有保管档案资格?若有,可将档案材料转至该企业。若无,可将档案转至当地档案管理中心,每年要有些费用。再说社保,你可先在焦作的这家企业先正常参保,在焦作的社保局开具接收函,将此函交至新乡。函中有相关帐户、人员编号等信息。新乡社保局会将帐户记录转至焦作局。各地统筹级别不一,一般同一统筹区域内不需要转移资金。焦作局收至信息后,会将两部分帐户信息合并。此过程中,一般说来,需要用到,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你的悬赏分很有诱惑力,我很想要,若遇不明,你可随时问我。我注册这个ID就是想尽可能地多帮些人。
转住房公积金:
(一)由缴存人转入单位按相关程序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由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二)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由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
(三)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
(五)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转保险:
A.根据国家的规定,可以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和单位缴交的(缴费基数的12%)金额转移到新工作地或家乡。其中,转移的个人账户部分与转入地的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单位缴费部分则记入转入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此外,未达退休年龄回老家后也可在当地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继续缴费直到满足领取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条件。
B.如果在家乡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不能再继续参加职保,但又不想将在东莞参加的职保并入新农保的人员,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均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缴费,所以这部分人员可以在回老家后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继续缴费参保直到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